受市长委托,18日下午,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刘庆生主持召开市政府六届一百零三次常务会议,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有关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、轨道交通规划调整方案、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等事项。
昨天会议原则通过的我市2017年度6宗新供应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,总用地面积29.48公顷,其中2宗位于南山区,2宗位于福田区,1宗位于光明新区,1宗位于大鹏新区。会议强调,要坚持“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”定位,坚决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和市委的部署要求,坚决把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作为新时代深圳城市发展的核心战略,以解决人才最关心的住房问题作为突破口,高质量高效率推动人才住房建设,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国际科技、产业创新中心提供支撑和保障。同时,要强化基本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,解决低收入户籍家庭的住房困难,不断增强市民群众获得感。
据悉,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市计划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万套,总建筑面积约2600万平方米,供应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35万套。
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。